|
提问于
2026-1-14 11:57:32
已评价
未设置定位
温馨提示:本页所展示内容均由提问人自行编辑发表,入驻公安部门基于此进行业务知识解答,不代表认可提问人所作描述的真实性。
| ||||
![]()
依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第四条:民用航空、工信和信息化、市场监督管理、公安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全国无人驾驶航空器有关管理工作;
第十条: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所有者应当依法进行实名登记,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决定;
第十九条:管制空域的具体范围,由各级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按照国家空中交通管理领导机构的规定确认,由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布,民用航空管理部门和承担相应职责的单位发布行情情报;未经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批准,不得在管制区域内实施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活动。
依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第四条:民用航空、工信和信息化、市场监督管理、公安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全国无人驾驶航空器有关管理工作;
第十条: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所有者应当依法进行实名登记,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决定;
第十九条:管制空域的具体范围,由各级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按照国家空中交通管理领导机构的规定确认,由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布,民用航空管理部门和承担相应职责的单位发布行情情报;未经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批准,不得在管制区域内实施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活动。
提问人非常满意(5星好评)
评价:提问人超时未评价,系统默认好评
|
||||
发布 |
受理 |
办结 |
评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