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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于
2025-10-27 12:3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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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传唤机动车驾驶人,驾驶人还未到单位接受处罚,因未造成后果,达不到危险驾驶的处罚,但存在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驾驶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三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九十条,会对该机动车的驾驶员罚款200,记3分的处罚。对机动车驾驶人处罚后会在24小时警局平台给您进行回复。
提问人非常满意(5星好评)
评价:未造成后果是我避让的结果。首先根据危险驾驶情节恶劣的规定,他追逐驾驶恶意别车三次,违规超车,违规超速行驶,致使交通拥堵。其次,变道未打灯,抽烟开车等行为均不处罚吗?今日姑息换来明日更多如此效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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