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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同志您好!10月10日晚20左右,我骑电动车经过海拉北路与和平东街十字路口时

提问于 2025-10-10 22:2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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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同志您好!10月10日晚20左右,我骑电动车经过海拉北路与和平东街十字路口时,被车牌号码为蒙CHP650的黑色小轿车满满溅了一身水,当时后面还坐着我的孩子,我们母子浑身上下都被溅湿了,上衣裤子还有鞋子从里到外全湿透了,这么冷的天气,孩子被冻的浑身发抖。该司机完全无视法律与道德,请求交警同志为百姓做主,严惩这样无量良的司机。盼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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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勃湾交管大队 2025-10-11 00:09

入驻警官

您好,您的提问本单位已获悉,我们将核实后传唤驾驶人到单位对该起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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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个同城评论

海勃湾大队 发表于
2025-10-14 18:5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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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该车行经漫水路面未低速通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四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对车驾驶员处以100元罚款不记分的处罚。
wx_644266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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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2 00:21

当前进度:已评价

最后处理部门:海勃湾交管大队

2025-10-10 22:54

交警指挥中心已转交给其他部门

2025-10-11 00:09

海勃湾交管大队已办结

入驻警官:您好,您的提问本单位已获悉,我们将核实后传唤驾驶人到单位对该起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2025-10-10 2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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