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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牌号蒙CAT737白色大众牌轿车(高尔夫),该车辆于2025年7月10日上午8

提问于 2025-7-10 09:45:33
车牌号蒙CAT737白色大众牌轿车(高尔夫),该车辆于2025年7月10日上午8时24分许,在滨河大道由北向南行驶至滨河大道与四合木街丁字路口处时,未开启转向灯,跨越实线强行变道,将我挤至正常行驶直行车道之外,险些酿成侧面碰撞交通事故。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机动车应当按照下列规定使用转向灯:(二)向右转弯、向右变更车道、超车完毕驶回原车道、靠路边停车时,应当提前开启右转向灯。
2.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在道路同方向划有 2 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变更车道的机动车不得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的正常行驶。
3.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4.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分:(三)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四)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
望交管部门依法依规对该违法行为作出相应的处罚,以正纲纪、肃风气,切实维护道路交通秩序的严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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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本页所展示内容均由提问人自行编辑发表,入驻公安部门基于此进行业务知识解答,不代表认可提问人所作描述的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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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勃湾交管大队 2025-07-10 10:03

入驻警官

您好,您的提问本单位已获悉,我们将核实后传唤驾驶人到单位对该起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提问人比较满意(4星好评)
评价:建议将处罚结果在此违法行为举报提问中公示,可将当事人做打码处理以保护其隐私。
提问人赠送锦旗:马上就办 真抓实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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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个同城评论

海勃湾大队 发表于
2025-7-11 16:2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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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该机动车变更车道影响其他车辆通行的,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二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九十条,对机动车驾驶员罚款200元,不记分的处罚
网友65761436
该用户没有设置个性签名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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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0 11:25

当前进度:已评价

最后处理部门:海勃湾交管大队

2025-07-10 09:52

交警指挥中心已转交给其他部门

2025-07-10 10:03

海勃湾交管大队已办结

入驻警官:您好,您的提问本单位已获悉,我们将核实后传唤驾驶人到单位对该起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2025-07-10 0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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