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提问于
2026-3-15 20:47:49
已评价
未设置定位
温馨提示:本页所展示内容均由提问人自行编辑发表,入驻公安部门基于此进行业务知识解答,不代表认可提问人所作描述的真实性。
| ||
![]()
您好,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本条例实施前购买的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其所有人应当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三个月内申请过渡期通行号牌。过渡期通行号牌有效期为五年,有效期满后该电动自行车不得上道路行驶。 《条例》中的“过渡期通行号牌”即是白色的电动自行车号牌。电动自行车的白色号牌,只要符合条件,乌海现在可以上牌。
提问人非常满意(5星好评)
评价:提问人超时未评价,系统默认好评
提问人赠送锦旗:不辞辛劳 为民解忧
|
||
发布 |
受理 |
办结 |
评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