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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提问”模块中反映的有关交通违法或不文明行为的问题在24小时内得到了海勃湾

提问于 2025-7-22 00:2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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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提问”模块中反映的有关交通违法或不文明行为的问题在24小时内得到了海勃湾交管大队相关人员的回复,但好像所反映的问题均会得到统一回复即“您好,您的提问本单位已获悉,我们将核实后传唤驾驶人到单位对该起违法行为进行处罚。”,但并未说明该当事人是否违法或违规,且处理结果也并未告知本人,本人对该事件的线上处理流转进度的速度表示满意,感谢相关工作人员的辛勤工作。但本人仍想了解海勃湾交管大队处理当事人的相关结果,由于本人住所离辖区大队较远,不方便到辖区大队查询,可否请相关辖区大队在处理完成后在线上进行处理结果的告知?谢谢!此外,本人看到有其他居民也反映想要知悉处理结果,请相关部门倾听民意,考虑该项便民举措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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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勃湾交管大队 2025-07-22 17:40

入驻警官

海勃湾大队核实情况属实,与办案中心对接后,认为雨天车速过快是否是主观行为难以断定且被溅水对象为机动车,无法进行处罚,但鉴于确实给群众行车安全造成隐患,因此联系当事人进行口头批评教育,告知当事人遇过水路面要减速行驶,一旦因溅水导致交通事故要承担相应责任,当事人已认识到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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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个同城评论

海勃湾大队 发表于
2025-7-22 17:4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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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勃湾大队核实情况属实,与办案中心对接后,认为雨天车速过快是否是主观行为难以断定且被溅水对象为机动车,无法进行处罚,但鉴于确实给群众行车安全造成隐患,因此联系当事人进行口头批评教育,告知当事人遇过水路面要减速行驶,一旦因溅水导致交通事故要承担相应责任,当事人已认识到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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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3 17:40

当前进度:已评价

最后处理部门:海勃湾交管大队

2025-07-22 07:06

交警指挥中心已转交给其他部门

2025-07-22 17:40

海勃湾交管大队已办结

入驻警官:海勃湾大队核实情况属实,与办案中心对接后,认为雨天车速过快是否是主观行为难以断定且被溅水对象为机动车,无法进行处罚,但鉴于确实给群众行车安全造成隐患,因此联系当事人进行口头批评教育,告知当事人遇过水路面要减速行驶,一旦因溅水导致交通事故要承担相应责任,当事人已认识到错误。

2025-07-22 0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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